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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018年11月05日 14:37:29   来源:     点击:

化工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化学实验室执行严格的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各使用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2.非上班期间学生在实验室工作,其安全卫生责任由指导教师负责;

3.教师借用实训中心场地完成实验实训教学后,应安排学生做好安全卫生工作,做好实训室使用登记,然后通知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员前来检查验收、签字确认。未经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所发生的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由认可教师承担,经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后所发生的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由安全管理员承担。

3.教师晚上或周末等非上班时间使用实训室,必须做好借用登记,期间的安全卫生责任由相关教师承担。实训中心安全卫生员负责核实检查,如教师未履行登记手续,安全卫生管理员不得将实训室借给相关教师,且由此发生的一切认为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由实训中心安全卫生员承担。

4.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责任

化学试剂、耗材由实训中心试剂耗材管理员统一管理,库房钥匙由其专门管理,不得转借给任何他人,试剂耗材管理员应定期对库房进行盘存、登记、整理,建好进出库台账,做好安全卫生工作,杜绝安全隐患,因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的试剂泄漏、物品遗失及其它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试剂耗材管理员自行负责。

易制毒化学品的库存管理由实训中心库管员负责,保管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管理要求,单独保管,双人双锁。

且要负责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并经安全卫生管理员签字确认。

并在实训中心使用登记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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