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9月29日—10月6日(第四周星期五至第五周星期五)放假,共8天。10月7日、10月8日(第五周星期六、星期天)正常上班。
二、教学安排
10月7日(第五周星期六)执行10月5日(第五周星期四)的课程、10月8日(第五周星期日)执行10月6日(第五周星期五)的课程。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所属班级及任课教师。
三、其他要求
1.请辅导员做好学生节假日防网络诈骗、防溺水、防盗窃、外出乘车安全、疫情防控、饮食卫生安全、寝室用电用气等安全教育。
2.请实训中心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3.请做好假期值班,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的岗位责任制,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值班工作人员要24小时在岗值班,其中,领导干部离渝外出要按程序请假报备。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私自调换值班、顶岗值班等情况发生,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按规定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
4.请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盯紧薄弱环节,正风肃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恭祝全院师生员工中秋节、国庆节快乐!
特此通知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