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学生实验实训守则
1.学生在实验实训时应按规定的组别和位置实验,不得任意调动。在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有关内容,做好预习报告,实验实训时要提前十分钟进入实验实训室,做好实验准备。
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实验实训规则,注意保持安静,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走动,以免影响他人实验。
3.老师讲解时,学生要认真听取教师讲解有关实验实训问题,看清教师的示范。不得动用桌面上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在使用仪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对精密、贵重的仪器设备,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操作。
4.实验实训中要大胆细心,注意观察分析,实验实训的数据和结果必须认真记录,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认真写好实验实训报告。
5.实验实训完毕,按规定做好仪器设备的整理复原工作,废液废物倾倒在指定地点,自觉做好实验实训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经指导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实训室。
6.爱护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凡因违章造成实验实训设备损坏者,要追究责任,并按规定赔偿损失。
7.不准将与实验实训无关的私人物品(包括水、食品等)带进实验实训室,也不准私自将实验实训室内任何公共物品带出实验实训室。
8.凡违反实验实训室有关规定者,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干涉,并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实验室发生事故时,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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