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室使用规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5 点击数量: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热工室使用规则

1、加热设备第一次使用或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时应先进行烘炉,烘炉温度为200~600℃,时间约4小时。

2、使用加热设备时炉膛温度不得超过最高炉温,也不要长时间工作在额定温度以上,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人值班

3、热工室内不可存放易挥发、易燃易物品和腐蚀性气体,更不可将此类物品放入炉内加热。

4、为确保使用安全,必须加装地线,并保证良好接地。

5、使用马弗炉时炉门要轻关轻开,以防损坏机件。

6、在炉膛内放取样品时,应先关断电源,并轻拿轻放,以保证安全和避免损坏炉膛。

7、为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保证安全,在马弗炉使用结束之后要及时从炉膛内取出样品,退出加热并关掉电源。

8、实验完毕,做好设备使用登记,离开热工室前必须关好门窗、水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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