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大型实验实训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管理、报废均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完善的大型仪器管理档案。
2.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及其档案资料均采用专人负责制,负责人应熟悉该仪器的基本情况,掌握仪器正确操作方法和一般故障处理,并有责任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仪器。
3.仪器使用人应先获得仪器负责人的使用许可,且经过仪器负责人操作技能培训,并完全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操作,且在使用前应先会同负责人检视仪器设备是否完好,使用后应填好记录并会同仪器负责人再次检视仪器是否完好,然后由负责人签字认可。
4.仪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有无异常情况,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遇有特殊情况,须立即报告,按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5.大型实验仪器任何人无权进行拆改,如因开发新功能、改造老设备必须进行拆改时,使用单位需提出可行性报告,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6.若因玩忽职守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若属正常的损坏或职责范围外的丢失,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7.大型实验仪器管理实行考核制度,通过考核促使专职管理使用人员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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