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仪器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5 点击数量: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大型实验实训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管理、报废均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完善的大型仪器管理档案。

2.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及其档案资料均采用专人负责制,负责人应熟悉该仪器的基本情况,掌握仪器正确操作方法和一般故障处理,并有责任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仪器。

3.仪器使用人应先获得仪器负责人的使用许可且经过仪器负责人操作技能培训并完全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操作,且在使用前应先会同负责人检视仪器设备是否完好,使用后应填好记录并会同仪器负责人再次检视仪器是否完好,然后由负责人签字认可。

4.仪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有无异常情况,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遇有特殊情况,须立即报告,按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5.大型实验仪器任何人无权进行拆改,如因开发新功能、改造老设备必须进行拆改时,使用单位需提出可行性报告,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6.若因玩忽职守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若属正常的损坏或职责范围外的丢失,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7.大型实验仪器管理实行考核制度,通过考核促使专职管理使用人员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